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天)连休。
二、放假期间通勤车执行节假日班次。
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请于4月26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送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行政科(行政楼A217室)。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