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的要求,为推动学业导师工作的顺利开展,9月18日下午,初等教育学院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学业导师工作会议。院长孙辉、副院长刘秋香、教学科研办公室副主任国清敏、潘焱、教学秘书任志鑫和21名学业导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秋香主持。
首先,孙辉强调了推行学业导师制的意义,要求学业导师要认真学习和理解学分制政策,思想上高度重视,负责任地对待自己肩负的使命,严格履行学业导师工作职责,将学业导师制这一工作做出实效。
随后,刘秋香结合校区实际情况,重点解读了《济宁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国清敏介绍了《济宁学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济宁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和《济宁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潘焱讲解了《五年一贯制小学教育专业(660213)人才培养方案》(2019版),任志鑫对《济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教学管理做了解释说明。
最后,刘秋香针对下一步学业导师具体开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尽快熟悉工作职责和相关文件规定,做好指导前的准备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学业指导工作,方案中的各项要求要落实到位;三是开展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工作规范有序;四是个别指导与集体辅导相结合,确保指导效果。希望全体学业导师为提升学生培养质量和校区办学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撰稿:任志鑫 摄影:赵磊 审核:刘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