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团委)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校风、班风、学风建设;
(二)做好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包括上课考勤、早操、晚自习、晚就寝等常规性工作的管理;
(三)安排班主任、辅导员,指导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班级管理,组织对班主任、辅导员的培养和考核;
(四)负责学生团员发展、培养和教育、团费收缴等团的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体类活动和社团工作;
(六)负责招生、学生信息采集校对、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学生宿舍安排、调整,宿舍卫生、纪律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八)做好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军训、体检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九)负责学生会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
(十)学费缴纳布置及催缴、中专段学生免学费、所有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的评定;
(十一)负责学生勤工助学有关工作;
(十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心理障碍学生进行疏导或引介治疗;
(十三)负责学生档案的整理、毕业生档案的派送;
(十四)组织各班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审核各班测评结果,做好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十五)负责违纪学生的教育与处理;
(十六)负责学生党支部的党务工作,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并加强对其培养和考察,负责学生组织关系接转;
(十七)负责各教学班的教室安排、教室财产管理、维修报修;
(十八)学生卫生防疫工作;
(十九)负责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指导学生医保报销;
(二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