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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党委成员分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4-22浏览次数:

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

党委成员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党委成员分工、联系指导党支部安排如下:

朱宁波:党委书记,主持校区党委全面工作。

 辉:党委副书记兼统战委员,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统战工作,联系指导教工党支部。

赵正德:党委副书记兼组织、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宣传工作,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

孔利剑:党委委员兼纪检委员,具体负责纪律检查工作,联系指导行政党支部。

 

附:校区党委职责及各成员职责

 

        中共济宁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     

附件1:

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党委职责

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对校区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校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把握校区发展方向,决定校区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具体职责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等主体责任,为办学治校、改革发展、培养人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系(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校区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研究决定校区党建工作有关事项;对校区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进行把关;

三、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履行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加强管理监督等职责;

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组织开展好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五、牢牢掌握校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严格落实上级安全稳定工作部署,抓好反邪教、安全维稳、保密等相关工作,维护校区安全稳定,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六、领导校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师生共同思想基础,坚持立德树人,重视辅导员等思政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具有校区特色的合格毕业生;

七、加强对校区各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的主体作用,持续深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日常督导,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党支部、党员的检查、督导和考核;

八、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抓手,定期开展集体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严格校区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组织活动实行全程纪实;

九、领导校区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抓好统战工作的落实,关心党外人士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支持民主党派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十、加强校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培育师生高尚道德情操,重视校区特有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传承,形成在学校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品牌

十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注重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班子成员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深入师生实际解决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营造和谐发展氛围;

十二、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委书记朱宁波职责

在学校党委和校区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校区党委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当好班长。具体职责如下: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政治领导和保证监督作用;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系(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校区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好党委会和相关党政联席会,充分发挥党委一班人的作用,做好把关定向工作,就党的建设等主动与院长和班子成员沟通交流,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

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配合上级党委主管部门,做好校区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4.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校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主阵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校区安全稳定工作,保证校园平安和谐;

6.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全面建设过硬支部,帮助党支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育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严肃党的纪律,及时查处违纪党员;

7.领导校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理论武装,加强教职工的政治引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形成“三全育人”格局加强校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师生文明素养,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8.领导校区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好党的统战工作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和师生中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关心师生生活,热心为师生服务,及时帮助解决问题;

9.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负责校区党的建设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等的组织、制定等;

10.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副书记孙辉(兼统战委员)职责

在校区党委领导下,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当好助手,并做好分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等“一岗双责”职责,确保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校区党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系(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校区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对需提交党委会和相关党政联席会研究的议题,应及时并主动与书记交流沟通,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决议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要督促有关科室认真落实;

3.加强对所在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为所在支部上好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4.在学校党委统战部的指导下,负责宣传贯彻党的各项统战方针、政策,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引导校区统战对象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心同向跟党走;

5.指导协助校区各统战组织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他们围绕校区中心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校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区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副书记赵正德(兼组织、宣传委员)

职责

在校区党委领导下,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当好助手,并做好分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等“一岗双责”职责,确保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校区党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系(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校区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对需提交党委会和相关党政联席会研究的议题,应及时并主动与书记交流沟通,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决议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要督促分管科室认真落实;

3.加强对所在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为所在支部上好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4.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和党员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6.负责组织工作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推进过硬支部建设;

7.负责宣传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校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8.负责校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努力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9.负责校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做好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

10.负责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区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委员孔利剑(兼纪检委员)职责

在校区党委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等“一岗双责”职责,确保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校区党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系(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校区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对需提交党委会和相关党政联席会研究的议题,应及时并主动与书记交流沟通,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决议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要督促分管科室认真落实;

3.加强对所在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为所在支部上好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4.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意识和自觉性,防止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5.检查监督校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落实学校纪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6.经常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苗头或线索及时向校区党委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纠正;

7.协助学校纪检部门和校区党委做好党员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8.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校区重要工作事项的研究及决策

9.完成学校纪委和校区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