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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关于 贯彻落实《济宁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19浏览次数:

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关于

贯彻落实《济宁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济宁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济院字〔2018〕12 号)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  

1.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实行校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校区党委对校区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校区党政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校区党委)

2.成立校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区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纪检员具体负责校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工作。(校区党委、纪检员)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校区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档案,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纪检员)

4.定期研究校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学期至少研究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每学期对校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针对自查结果进行整改。每年向教职工进行一次述职述廉,要将校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年底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校区党委、纪检员)

5.自觉主动地接受学校党委和纪委组织开展的对校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同时虚心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校区党委、各科室)

6.认真做好校区各党支部、各科室和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和考核工作。积极协助和配合学校纪委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发挥好校区纪检委员的作用。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校区党员和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确保校区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副书记、组织员、纪检员)

二、严格正风肃纪,坚决化解廉政风险点 

1.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发挥示范作用。(校区党委、组织员、纪检员、各党支部)

2.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校区党委、纪检员)

3.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提醒约谈,对各科室负责同志也要经常开展提醒约谈和廉政谈话,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结合的反腐败惩治和预防体系,对照“两个条例”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的纪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校区党委、纪检员)

4.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凡属校区的重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重要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必须经党政联席会或党委会研究,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增强管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校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校区党委、组织员、纪检员)

5.用好问责利器,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的人和事坚决制止,并严肃追责,对违反有关纪律和规矩的人和事,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校区党委、组织员、纪检员)

6.强化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查找各工作岗位和干部自身的廉政风险点,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理清权责边界;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和制约;查找重要和关键岗位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纪检员、各科室)

7.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并严格办公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基建和日常维修经费和分工会经费、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严格审核和签字报销程序,严禁违规使用和报销。禁止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校区党委、纪检员、各科室)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要求做好民主推荐干部,严防拉票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办法,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资格审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校区党委、组织员、纪检员、各党支部)

9.认真落实学校关于人才引进、职称评聘、收入分配、考核激励、奖励评审、人员培训、进修、短期因公出国(境)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进一步修订完善校区年终绩效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校区行政、纪检员、各科室)

10.进一步落实学生的学籍管理和纪律处分办法,严格执行各类考试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对学生奖、助、俭、贷等的各项政策,保证申请、评定等环节的公开透明,畅通发放渠道,杜绝相关资金的挪用和截留。学生公寓用品的采购统一纳入学校招标范畴。积极维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好大学生课余文体生活,发挥好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思想引领作用。(纪检员、学管科、团总支)

11.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做好校区有关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工作。(教科办、纪检员)

12.积极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好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倡导学术道德,坚决杜绝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分工会、教科办)

13.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校区采购申报、立项审批,将校区所有招标投标项目统一纳入学校管理之中。加强对校区资产的管理,确保物尽其用,严防各种浪费和公有资产的流失。(各科室、纪检员)

14.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校区后勤服务保障,校园物业管理统一纳入学校物业招标管理之中。加强水电暖的管理,避免滴冒跑漏等浪费的发生。严格食堂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后勤保障科)

三、坚持从严从实从细,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

1.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学校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管理规定,如实申报个人重要事项,从严规范婚丧嫁娶有关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各科室、纪检员)

2.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学院工作规则》和《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进一步从严从实从细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抵制“四风”的思想根基。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扎扎实实地抓、认认真真地改,以优良作风带动校区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校区党委、各党支部、各科室)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开展深入师生实际的调研活动,在深入实际服务师生中锤炼党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师生,主动服务师生。(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各科室)

4.从严从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庸懒散慢浮”等不良现象,坚决纠正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责任意识,形成善作善为新常态。要加强管理、严明责任,必须立足本职、明确职责、认真履职、切实尽责。在工作中大力倡导要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敢于担责、注重实干、甘于奉献的作风,确保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各科室)

四、加强廉政教育和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组织员、各党支部、各科室)

2.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校区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和教职工学习计划之中,把廉洁教育与日常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把反腐倡廉与师德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把廉政教育渗透到校区管理、教育教学的各个层面,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治学的和谐校园氛围。(校区党委、组织员、纪检员、各党支部、各科室)

3.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区的网站、宣传橱窗、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阵地,大力宣传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各科室)

4.充分利用校区独特的地理优势、文化优势,开展具有儒家文化特色的廉政教育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系列大型廉政文化展览、廉政短剧展演、大学生廉政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努力打造校区廉政文化品牌。(教科办、学管科、团总支)

5.深入挖掘孔氏家学的文化内涵,发挥礼序家风的教化作用。在全校区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文化自信,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创造校区崇德向善、风正气顺的良好政治生态。(各党支部、各科室)



中共济宁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