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
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根据《济宁学院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职责》、《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校区纪检委员协助校区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校区实际,对纪检委员的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在学校纪委和校区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监督检查校区党委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情况,遵守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纠治“四风”等方面情况。
三、监督检查校区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工作部署情况。
四、协助校区党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 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意识和自觉性,防止各类违纪违 法行为发生。
五、参加校区党政联席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监督校区党委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校区领导班子及成员拒绝接受监督的情况,及时向学校纪委反映。
六、掌握和经常分析校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 校区党委及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合理化建议,堵塞工作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发生。对发现的苗头问题或腐败线索及时向校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重大问题及时向学 校纪委报告。
七、积极向学校纪委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按时参加学校纪委召开的有关会议,接受纪 检监察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检查考核。
八、协助学校纪委和监察部门开展信访核实及纪律审查 工作。
九、认真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济宁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