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校区党政办公室是校区党委、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校区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做好校区党务、行政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校区大型会议、重大活动及综合性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做好校区党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报告、讲话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四、做好校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纪录及相关决议的督办、落实工作;
五、在校区领导的指导下协调校区各科室工作;
六、负责校区宣传阵地和舆论阵地建设,组织实施宣传报道,管理好校区网站;
七、妥善安排校区领导和各科室公务活动用车;
八、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协助校区党委、行政做好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及各类岗位人员的考核、考勤、绩效工资核算工作;
九、负责校区党政印章管理,按规定开具介绍信和有关证明;
十、负责来校区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其他院系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十一、协助相关科室做好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校区综合统计及上报相关数据工作;
十三、负责校区通信、报刊杂志以及有关资料的订购和管理;
十四、负责校区综合档案管理工作,收集、保存、使用好各类文件、资料、实物等。
十五、做好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六、完成校区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