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教育学院核心指标完成情况奖励方案
(试行)
(单位:元)
序号 |
项 目 |
国家级 |
省级 |
|
1 |
教学成果奖励 |
一等奖4000 二等奖3000 三等奖2000 |
一等奖2000 二等奖1500 三等奖1000 |
2 |
教学比赛奖 |
一等奖3000 二等奖2000 三等奖1500 |
一等奖1500 二等奖1000 三等奖800 |
3 |
学生学科(专业)竞赛或技能比赛类指导教师奖 |
一等奖2000 二等奖1600 三等奖1000 |
一等奖1000 二等奖800 三等奖500 |
4 |
主持教改项目 |
4000 |
2000 |
5 |
主持科研项目 |
4000 |
2000 |
6 |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
3000 |
7 |
作为首位人员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论文 |
核A:5000 核B:3000 |
8 |
作为首位人员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发明专利) |
2000 |
9 |
作为首位成果完成人的技术转让或科技成果转化 |
奖励到账经费6%(最高奖励1万) |
10 |
作为首位成果完成人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横向科研项目 |
奖励到账经费6%(最高奖励1万) |
说明:
1. 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级别奖励;
2. 各类项目仅以立项书或结项书认定,不重复计算;
3. 各类奖励累积计算(例如:当年度获批教改项目1项,科研项目1项,奖励金额为二者之和);
4. 奖励金额以项目计算,奖励发放给主持人或首位完成者,多人合作完成的,由主持人或首位完成者按参与者的贡献不同进行分配;
5. 以上各类奖励均以当年度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