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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核心指标完成情况奖励方案(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1-27浏览次数:

初等教育学院核心指标完成情况奖励方案

试行

                                 (单位:元)    

序号

 

国家级

省级


1

教学成果奖励

一等奖4000

二等奖3000

三等奖2000

一等奖2000

二等奖1500

三等奖1000

2

教学比赛奖

一等奖3000

二等奖2000

三等奖1500

一等奖1500

二等奖1000

三等奖800

3

学生学科(专业)竞赛或技能比赛类指导教师奖

一等奖2000

二等奖1600

三等奖1000

一等奖1000

二等奖800

三等奖500

4

主持教改项目

4000

2000

5

主持科研项目

4000

2000

6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3000

7

作为首位人员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论文

A:5000  核B:3000

8

作为首位人员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际发明专利)

2000

9

作为首位成果完成人的技术转让或科技成果转化

奖励到账经费6%(最高奖励1万)

10

作为首位成果完成人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横向科研项目

奖励到账经费6%(最高奖励1万)

说明

1. 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级别奖励;

2. 各类项目仅以立项书或结项书认定,不重复计算;

3. 各类奖励累积计算(例如当年度获批教改项目1项,科研项目1项,奖励金额为二者之和);

4. 奖励金额以项目计算,奖励发放给主持人或首位完成者,多人合作完成的,由主持人或首位完成者按参与者的贡献不同进行分配

5. 以上各类奖励均以当年度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