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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考场规则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06-08浏览次数:

一、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各考场必须按规定把桌椅等距离拉开,前后、左右对齐。

二、考场内要做到“三净”,即“桌面净”、“窗台净”、“地面净”。黑板上要布设考试氛围。

三、考生一律凭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座,并将证件置于桌面右上角无证者或持其他证件者不准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按旷考处理。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不交卷者不准出场。

四、凡是闭卷考试科目,除考试指定必须携带的工具外,考生不准携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笔记本、作业本、计算器和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通讯工具(手机)等进入考场。如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要在发卷前集中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考试期间严禁从桌洞内拿东西。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不许用铅笔(画图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并不准将装订的试卷拆开。答案写在草稿纸上和密封线内,一律无效。在试卷指定位置上除填写专业、年级、班级和姓名、学号外,不得作其它任何标记。

六、考生考试期间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可在自己的座位上举手询问,但不得对试题中疑难问题发问。

七、考生应以认真、诚实的态度独立答卷,不得发生考试违规行为。

八、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卷,不得拖延。考试结束铃响后,立即停止答卷,收卷时保持肃静,严禁讨论喧哗,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或交流答案。

九、考生考试违纪、作弊者,该科成绩计零分,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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