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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监考人员守则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6-06-08浏览次数:

1.监考老师要提高对监考工作的认识,认真学习《监考人员守则》、《考场规则》和《曲阜师范学校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记录工作,自觉维护考场纪律,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及对本人负责的态度,严格监考的各项规程。

2.监考老师要在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校表,并领取监考证和试卷,检查试卷是否密封完好,若有问题或疑问要及时问清。

3.考前5分钟到考场检查考场情况,并清点人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①桌椅是否按学校要求等距离拉开,学号或考号是否按学校的要求排列、有序,。

②考生是否携带课本、笔记本或其他与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和通讯设备(提醒学生上交手机或关机),是否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③学生证、身份证是否携戴,是否与座位上的学号或考号、姓名一致。(无学生证、身份证者不准参加考试)

4.要严肃认真地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曲阜师范学校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学生遵守考场纪律。

5.考前2分钟当众拆开试卷,检查试卷份数是否与应考人数一致,考试铃响统一发放试卷,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试卷发完后要提醒学生在指定位置写清姓名、班级、学号或考号。

6.监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监考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过程中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籍、报刊、杂志,不准相互攀谈,更不准两场监考人员在门口交谈,不准接、打手机和收发信息,不准随便离开考场。禁止坐着监场,要经常巡回检查,督促学生遵守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纪律。要提醒学生不要把答案写在密封线以外。

7、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考试违规时,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将有关情况填写在《考场记录》中(作弊证据一并附上)。监考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 。

8.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具体解释,但学生对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或错误之处提出询问时,应当众予以答复。

9.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注意剩余时间。考试终了前2分钟应再次提醒学生是否把班级、姓名、学号或考号写在了指定的位置上。考试铃响应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并迅速离开考场,收交试卷后要认真检查试卷数目是否与实考人数相符(学生不能带走试卷),核实无误后,按学校要求装订密封。要详细、如实地填写《考场记录》并交考务人员保存。

10.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不认真执行各项考试规程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严重失职使学生作弊得逞或造成考场混乱的,公开点名批评,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教务处

2014年9月